【云峰团建】云峰学园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张晨威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2984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各团总支、2021级团支部活动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1年云峰学园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范围

推优对象为年满18周岁拥有1年以上的团龄,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共青团员

二、“推优”名额

本次“推优”面向云峰学园各团总支、2021级团支部、活动团支部,每次推优的有效期为2推优名额具体设置如下:

2021级团支部:推优名额将以团总支为单位下,各团总支内协调推优人数。

活动团支部:推优名额控制在团支部总人数的8%以内。

各活动团支部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活动团支部:分团委学生骨干中心;团支部书记:张晨威老师

第二活动团支部:学生党员骨干基地、学业指导与学风建设中心、融媒体文化推广中心、权益服务与心理健康中心;团支部书记:蔡明远老师

第三活动团支部:秘书处中心、文艺与体育发展中心、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中心、学生综合事务管理中心;团支部书记:任琰雯老师

三、“推优”时间

各团总支、2021级团支部、活动团支部应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推优”工作。具体“推优”时间如下:

2021级团支部:1025前完成推优工作。

活动团支部:108前完成推优工作。

四、“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五、“推优”流程

(一)各团支部(活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需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场方可开会),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选拔“推优”对象。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党支部委派党员(各团支部的兼职辅导员)指导、参与会议。团支书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情况如实填入《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

(二)团支委需要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前提下介绍其情况,党支部委派党员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中的表现情况。

(三)推优候选人需要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经过团支委会讨论考察,作为推荐名单。“推优”名单在团支部内公示(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应。

(五)确定推优名单后,团支部内推荐对象需参照《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模板示例】》(附件6)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_XXX》(附件2)、活动团支部被推优对象需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_XXX》(附件4)(2016年及以后发展的团员需填写发展团员编号)并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材料,然后签署团支部推荐意见(一般团员及团支部委员的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若推优对象为团支部书记,则由团总支副书记签署意见;若推优对象为团总支副书记,则由团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六、材料上交要求及时间

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2021级团支部以团总支为单位,各活动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所有材料上交至团总支副书记活动团支部交至团支部书记)处。

2021级团支部提交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_XXX》(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附件2)、《浙江大学2021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第X团总支)》(附件3)。

各活动团支部提交材料包括《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_XXX》(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附件4)、《浙江大学2021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第X活动团总支)》(附件5)。

填写过程中请勿改动表格格式,提交电子版材料时请勿改动文件类型,各团总支(活动团支部)分类打包汇总材料,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统一为“2021秋冬学期X团总支(活动团支部)入党推优材料汇总”。

材料上交时间:

2021级团支部:各团总支副书记以团总支为单位于1025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审核表(附件2)上交至【对应辅导员处】,并于1025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yunfengzzb@163.com处。

各活动团支部:请各学生组织负责人于108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审核表(附件4)上交至【对应活动团支部书记处】,并于108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yunfengzzb@163.com处。


各级团组织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联系云峰学园分团委:

 张晨威 88206505

   姜清扬 15052964623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分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https://zjutw.zju.edu.cn/2019/0924/c32435a2008366/page.psp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_XXX.docx

附件3浙江大学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第X团总支).xls

附件4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_XXX.docx

附件5浙江大学学生活动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第X活动团支部).xls

附件6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模板示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