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园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园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学园将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22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 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五)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2年11月13日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11月20日前)
个人申报材料请于11月20日24:00前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一)至zjuyfqz@163.com。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11月21日-11月23日)
学园分团委将于11月23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并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学园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11月24日-11月29日)
校团委于11月29日24:00前对学园分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学园分团委。
(四)院系复核并公示(11月30日-12月3日)
学园分团委对校级初审反馈结果进行复核并联系到学生本人核实,将复核结果于学园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3日24: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12月4日-12月7日)
校团委将学园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12月7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12月7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完成星级志愿者证书制作,通知学园分团委领取星级志愿者证书。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云峰学园分团委:
宋老师 0571-88206505
胡同学 16213622861
附件二: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2020.11.pdf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分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