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EP】关于申报云峰学园第十八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迪力亚尔·艾尼瓦尔发布时间:2022-11-20浏览次数:1070

各位同学: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求发展的发展型资助工作理念,浙江大学从2005年起推出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简称NSEP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资助对象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同学们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与实践能力搭建平台,该项目已成功开展了十七期,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浙江大学第十八期NSEP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系)、学园通知相关学生积极参与。

一、申请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坚持资助育人相结合,教育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介绍(院级申请项目)

(一)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自行申报选题。建议项目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在开展课题时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调研结果):

1)思想意识类:对如何开展大学生家国情怀教育,树立远大理想、提升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社会公益类:对大学生参与服务社会、参与公共事务等公益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3)榜样引领类:聚焦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十佳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等身边榜样,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的研究与实践。

4)能力提升类:对大学生某一方面能力提升的研究与实践。

5)政策保障类:对学生评价、培养方案、校园文体设施等方面的调查与研究。

6)资助育人类:围绕资助对象发展型资助的研究与实践。

7)建议意见类:以建设性的原则,对涉及学生服务相关的校内事务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二)学园委托项目

云峰学园委托项目有如下,建议各组选择学园委托项目,委托项目指导老师的选择请参考辅导员老师的建议。

(1)发展性资助工作体系优化与创新研究

(2)劳动育人创新项目的实施情况分析与优化

(3)少数民族学生成长与发展路径研究

(4)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学生行为研究

(5)浙江大学学生参与校园治理现状研究

(6)基于文本分析的优秀大学生群体特质与培养路径研究

(7)基于数据驱动的大学生群体特质与培养路径研究

(8)基于双因素理论的高校新生骨干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探究

(9)基于心理学理论的大学生人际互动策略探究

(10)    基于目标导向的低年级大学生学习现状分析和方法探索

(11)    “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施路径研究

(12)    新时代高校一年级优秀班集体建设探索

(13)    一流学习型社区建设的空间需求调研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对象

1.项目申报时间:202211201130

2.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原则上2022-2023学年新认定的资助对象,均需参与此次项目申请(立项人或参与者均可,原则上大学期间需参加一次)。

3.立项人需组织成团队进行申请,团队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全队成员一半及以上为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的前提下,鼓励非资助对象参与,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参与指导。立项人和成员原则上均应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4.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5.结题时间一般为2022年春学期末夏学期初。中期检查以电子版形式为主,进一步通知请关注学园网站和学园NSEP钉钉群。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立项申请人

1.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

2.项目选题应有实践性、创新性,尽量不要与往年重复。(附件1《浙江大学第十七期NSEP项目结题结果公示》,可作为参考)。

3.项目立项人在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组成团队之后,需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填写要求可见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样表》),将申请表打印成纸质版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至学园。

5.有意向的申请者可以加入浙江大学十八期NSEP交流群进行交流咨询,QQ群号为330285074也可以关注学生资助中心的公众号(浙大资助)的相关推送。云峰学园会建立NSEP相关事项咨询钉钉群,各项目负责人届时可以在群内咨询、关注最新通知。

6.立项人须在1130日下午17:30前完成数据填报:https://jinshuju.net/f/Hsz5xz,请在上报数据时一并填写立项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二)学园工作

1.学园组织开展院(园)级NSEP工作,评选产生院(园)级、校级两级项目,并推荐不超过30%项目数为校级项目。院(园)级项目经费由学工部根据实际立项情况下拨。

2.学园要对本单位学生担任立项人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填写附件4《浙江大学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学园于1215日前将于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立项汇总表的电子版(完整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园拟举行必要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五、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

1.学园级普通项目、重点立项由学园负责立项答辩、中期考核、结题答辩等事宜,推荐列入校级项目由学工部负责中期考核、结题答辩等事宜,校级委托项目全部由学工部负责。

2.原则上,普通项目立项结果分为一般和重点,重点比例不超过30%;结题结果分为良好和优秀,优秀比例不超过30%。具体检查和答辩形式将会提前公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并做好相关准备。

3.为提高参与者的各项能力,学工部将组织多次相关培训。每个项目组须安排至少一人参加培训,到场情况将作为项目检查考评依据,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结题答辩通过项目的立项人和参加人将获得第二课堂学分为:立项人3分,参与人2.5分(详见《关于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规定》)。对于已批准立项的NSEP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放弃项目的,将取消其下一年NSEP申报资格,并扣除第二课堂学分(项目负责人扣2分、参加者扣1分)。如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该项目研究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要求指导老师写明详细原因并签字,由学院盖章后提交NSEP项目工作小组审批同意。

5.学工部将根据项目质量予以不同档次的经费支持,立项通过后可获得500-1500元经费支持,结题通过后可获得1000-2500元经费支持。

六、联系方式

在立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园资助老师或NSEP项目工作小组(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联系。

负责人:迪力亚尔老师

办公地点:云峰学园碧峰连廊130

联系方式:88206505

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联系电话:88206282

联系邮箱:zzbgs@zju.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第17期NSEP结题公示.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5:NSEP模板(严禁抄袭).rar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

202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