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峰学园17级各位同学:
2017级云峰同学2017-2018学年个人综素项目申请即日起展开,本次可以进行申报的项目和分值参考通知末尾的表格。
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项目时间范围:2017年6月—2018年6月
2.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 工作 | 时间 |
1 | 各位同学下载附件1,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填写项目,务必要保证个人信息准确,然后将电子表发送给组织委员。用浙大通行证登陆http://sss.zju.edu.cn/xgxt/,按附件2中的操作指南进行填报。 | 截至6月24日(周日)24点 |
2 | 组织委员将班级同学所有项目汇总到一个电子表中,发送至学园综素部门邮箱:zjuyunfengzongsu@163.com。注意规范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以工信1401班为例)【来自工信1401班】综素项目汇总表 | 截至6月24日(周日)24点 |
请注意:
1.所有申报的项目必须已经完成,中途不能申报。
2.立项于云峰学园的寒假社会实践和SQTP,志愿者小时数三个项目无需个人申报,会统一加分。
3. 参加了立项于非云峰学园的SQTP的同学申报时需在附件中上传证明参与该项目的网页截图(截图中包含网址)和结题报告。
4.评级为优秀的SQTP项目和社会实践可额外加分,但仅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请小组成员自行商议决定加分名单。下载附件3,填写完毕后与结题公示名单截图(需包括所有成员姓名)发送至学园综素部门邮箱:zjuyunfengzongsu@163.com,注意规范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为【优秀项目加分】SQTP或社会实践名称,例如:【优秀项目加分】sqtp大学生思维能力开发。并打印该表格,在表格上签有所有小组成员的签名。将表格和证明项目优秀的材料装订在一起交至紫云连廊126门口回收袋,纸质表与电子表同时上交且对应相同方有效。
该项目无需个人申报,经审核后我们会统一加分。
如有问题请咨询各班组委。
类别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备注 | |||||||
创新创业 | 学术竞赛类活动 | 参加国际、洲际、国家级获奖者 | 特等奖 | 25 | 1.以名次计奖的学科竞赛项目,获得第1-3名等同于一等奖;第4-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12名等同于三等奖; 2.同一项目符合多项评审标准时,以最高得分为准; 3.团队参赛获奖加分仅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单项奖 | 10 | ||||||||||
鼓励奖/优胜奖 | 8 | ||||||||||
参加省(部)级获奖者 | 特等奖 | 15 |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8 | ||||||||||
三等奖/单项奖 | 6 | ||||||||||
鼓励奖/优胜奖 | 3 | ||||||||||
参加学校级获奖者 | 特等奖 | 10 | |||||||||
一等奖 | 8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单项奖 | 3 | ||||||||||
鼓励奖/优胜奖 | 1 | ||||||||||
参加学院(系)、学园级 (或其他学会、协会、行业等竞赛)获奖者 | 特等奖 | 5 |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单项奖 | 1 | ||||||||||
科学研究类活动 | 科研训练 | 完成科研训练计划 | 立项人 | 2 | 1.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主要有SRTP、SQTP、NSEP等; 2.优秀项目加分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3.同类项目每学年仅记一项。 | ||||||
参与人 | 1 | ||||||||||
学校、学院(系)、学园 优秀项目 | 2 | ||||||||||
创新发明 | 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第一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 20 | 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等同第一作者; 2.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及以后作者分别按照1.0、0.8、0.5、0.2、0.1的系数计算; 3.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期刊目录以浙江大学图书馆学术期刊导航发布的数据为准。 | ||||||||
已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一的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 10 | ||||||||||
发表论文 | SCI、SSCI收录期刊,第一作者 | 25 | |||||||||
国内一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 | 20 | ||||||||||
国内核心期刊,第一作者 | 12 | ||||||||||
其它公开发表期刊,第一作者 | 3 | ||||||||||
创 业 实 践 | 就业实习 | 提供就业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实习证明材料 | 1 | 同一学年,仅记一次,不重复累加。 | |||||||
已经注册公司且融资成功 | 创始人 | 15 | 1.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和核心成员由所在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同一项目以最高得分为准。 | ||||||||
联合创始人 | 10 | ||||||||||
核心成员 | 6 | ||||||||||
成立团队、有项目运营且入驻各类众创空间 | 创始人 | 10 | |||||||||
联合创始人 | 6 | ||||||||||
核心成员 | 3 | ||||||||||
已经注册公司 | 创始人 | 3 | |||||||||
联合创始人 | 2 | ||||||||||
核心成员 | 1 | ||||||||||
类别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备注 | |||||||
公益服务 | 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活动 | 社会实践 | 完成社会实践项目 | 立项人 | 2 | ||||||
参与人 | 1 | ||||||||||
国家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15 | 1.需提供证明材料,评定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2.同一项目以最高获奖荣誉为准; 3.先进团队加分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 |||||||||
省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10 | ||||||||||
校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6 | ||||||||||
学院(系)、学园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3 | ||||||||||
志愿者活动 | 国家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15 | |||||||||
省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10 | ||||||||||
校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6 | ||||||||||
学院(系)、学园级的先进团队或个人 | 3 | ||||||||||
类别 | 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备注 | |||||||
文体活动 | 文体竞赛类活动 | 参加国际、洲际、国家级获奖者 | 特等奖 | 25 | 1.以名次计奖的文体竞赛项目,获得第1-3名等同于一等奖;第4-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12名等同于三等奖; 2.符合多项评审标准时,以最高得分为准; 3.团队参赛获奖按对应获奖等级一半分值计算。 | ||||||
一等奖 | 20 | ||||||||||
二等奖 | 15 | ||||||||||
三等奖/单项奖 | 10 | ||||||||||
鼓励奖/优胜奖 | 8 | ||||||||||
参加省(部)级获奖者 | 特等奖 | 15 | |||||||||
一等奖 | 10 | ||||||||||
二等奖 | 8 | ||||||||||
三等奖/单项奖 | 6 | ||||||||||
鼓励奖/优胜奖 | 3 | ||||||||||
参加学校级获奖者 | 特等奖 | 10 | |||||||||
一等奖 | 8 | ||||||||||
二等奖 | 6 | ||||||||||
三等奖/单项奖 | 3 | ||||||||||
鼓励奖/优胜奖 | 1 | ||||||||||
参加学院(系)、学园级获奖者 | 特等奖 | 5 | |||||||||
一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三等奖/单项奖 | 1 | ||||||||||
类别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备注 | ||||||||
对外交流 | 参加学校组织的对外交流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12 | 需本科生院教务处交流学习办公室提供证明材料。 | |||||||
参与成员 | 8 | ||||||||||
参加学院(系)、学园组织的对外交流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10 | 需学院(系)、学园提供证明材料。 | ||||||||
参与成员 | 6 | ||||||||||
类别 | 具体内容 | 分值 | 备注 | ||||||||
社会工作 | 荣誉加分 |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 4 | 同类别荣誉仅计算最高荣誉。 | |||||||
获得学院(系)、学园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 2 | ||||||||||
有重大立功表现,为学校、学园赢得荣誉或做出特别贡献 | 5-10 | 学园认证酌情加分。 |
云峰学园综合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中心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