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学园:
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秋冬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1年秋季入学全日制本科生新生,及未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老生;
2、授信期限已过的借款学生(如只申请了1年的助学贷款2020级本科生);
3、本学年没有申请或续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本学年未同时享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2、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对象;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申请额度
根据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
四、申请材料
(一)纸质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浙江大学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下载附件二填写,学生本人签字、手抄最后一行个人承诺,一式一份);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一份)。
注:未成年学生需附加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各一式一份)。
(二)电子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一,仅电子版)。
五、材料说明
1、学生证复印件要求钢印清晰;
2、信息汇总表(附件一),学生填写时必须区分学费住宿费金额和生活费金额,如计划贷款12000元,可填写学费住宿费金额9000元,生活费金额3000元,二者相加等于计划贷款总金额即可;
3、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仅学生本人填写即可,无需班主任签字、学院(园)盖章;
4、贷款申请表,学生本人参考附件三填写;
5、未成年人指200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学生;
6、监护人出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姓名、学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等信息。
六、申请流程
1、仔细阅读本通知,加入钉钉群(群号:31261094);
2、填写《贷款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并于2021年10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dkzx@zju.edu.cn,邮件主题为【校园地新申请+姓名+学号】;
3、提交纸质材料至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准备纸质材料时间充足,截止日期在钉钉群内另行通知);
4、银行审批、高校复审;
5、签订借款合同(签约时间地点将征求申请学生意见,在钉钉群内另行通知)。
七、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毕业后还本宽限期为5年整;
3、贷款期限包括在校读书时间,申请学生务必预判毕业后工作及继续深造选择贷款时限,贷款期限一经确定无法进行修改;
4、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100%由财政贴息,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
5、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提前还贷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
6、借款学生离校前,应确认还款计划,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合同手续。毕业生未办理还款计划确认的,学院不得发给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对未按照毕业还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对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贷款银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学生,贷款银行和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将会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8、如需变更合同,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室29号窗口
办公电话:0571-88981730
办公邮箱:dkzx@zju.edu.cn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周一至周四)
8:30-12:00;13:30-15:55(周五)
(周末及节假日期间不值班)
中国银行电话:0571-87967386
中国银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28号
钉钉群群号:31261094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2日
原文:http://www.xgb.zju.edu.cn/2021/1012/c53400a242945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