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EP】关于申报云峰学园第二十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刘耀威发布时间:2024-11-16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资助育人内涵,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简称NSEP),支持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多元助推学生成长发展。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云峰学园第二十期NSEP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1.坚持教育与资助相结合。NSEP项目是贯彻资助育人工作理念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积极搭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助育人平台,以资助为手段,多元助推学生成长发展。

2.坚持学生主体性作用发挥。NSEP项目要注重发挥学生主体和教师指导作用,在有序引导的基础上鼓励自主探索,守正创新,立足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教育实践。

3.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导向并重。NSEP项目既要注重过程管理,引导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升素质能力;也要强化目标导向,打造项目品牌,提升育人成效。


二、项目选题

(一)普通项目

申报者可根据项目实施原则,结合自身优势,自主选题申报。建议重点围绕学风建设、资助育人、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等内容展开。

1.学风建设:围绕优良学风建设,通过榜样作用发挥、学业帮扶提升、生涯规划引导、资源平台建设、学习方法探索、案例经验总结等,助推学生学业水平提升,营造优良学习氛围。

2.资助育人:贯彻资助育人理念,学生资助对象的道德培养、学业提升、身心发展、就业帮扶等,结合励志、感恩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意志品质,助推学生资助对象成长发展。

3.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服务、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组织社团管理、学校管理服务等,提升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二)学园委托项目

云峰学园委托项目有如下,建议选择学园委托项目各组,委托项目指导老师的选择请参考辅导员老师的建议。

1)发展资助工作体系优化与创新研究

2)少数民族学生大学适应性研究

3)少数民族学生成长与发展路径研究

4)大学生时间管理现状分析与研究

(5)大学生体育运动兴趣调查研究

(6)大学生心理健康分析与研究

(7)大学生人际交往现状分析与研究

(8)新时代高校一年级优秀班集体建设探索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

(二)立项人与团队

1.立项人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学生资助对象原则上大学期间需参加一次(立项人或成员均可)。

2.立项人需组成3-5人团队申请,全队成员一半及以上为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的前提下,允许非资助对象的本科生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且必须邀请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立项人和成员原则上均应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3.学生作为立项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4.项目选题应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鼓励创新性实践。

5.结题时间一般为2025年春学期末夏学期初。中期检查以电子版形式为主,进一步通知请关注学园网站。

(三)申报工作

1.立项人需在11月28日17:00前完成报名,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YKeOTy

2.立项人需填写立项申请表》(附件2)和《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于11月28日24: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unfengxszz@163.com,申请表打印成纸质版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交至碧峰连廊130刘老师处

3.申报结束后,学园组织开展评审,确定院级项目名单,并择优推荐不超过20%为校级项目。推荐的校级项目应为学风建设、资助育人方向。


四、项目管理

1.经费支持:学校根据项目立项结果及实施成效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其中,校级项目支持3000~4000元,由学校本科生困难补助经费支出,结题评价为优秀的项目额外支持1000元。院级项目支持1500~3000元,由学园本科生困难补助经费支出,结题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可参照给予一定额外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校级优秀项目。

2.第二课堂:参加NSEP项目的本科生在项目结题后,可凭项目公示结果截图,按照本科生素质训练项目自主申请第二课堂记点认定,认定流程依照校团委相关规定执行。

3.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立项人和参与者不得无故放弃,否则将通报所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中止项目经费,取消再次申报资格。确有合理原因无法参与项目实施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意,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五、联系方式

在立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园资助老师或NSEP项目工作小组(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学生办事大厅)联系。

负责人:刘耀威老师

办公地点:云峰学园碧峰连廊130室

联系方式:88206505

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学生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571-88206282  联系邮箱:zzbgs@zju.edu.cn


附件1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管理办法.pdf

附件2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3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立项汇总表.xls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