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记实考评评分细则》(浙大求发〔2018〕2号),为评价学生2018-2019学年在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现将云峰学园2018-2019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记实考评认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工作考核采用逐级考评制度
1.班长、团支书、团总支委员考核由辅导员负责;学园学生组织成员考核由指导老师负责;班委、团支委、寝室长考核由班主任负责。
2.学园外组织、社团等经学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认证的机构在学年末对成员进行逐级考评,给出等级,经过学园审核,按学园加分细则进行加分。
二、记实考评-能力素养采用认证申报制度
1.学园组织(云峰学园分团委、学生会、文体中心、职业生涯规划基地、MCAT文化推广中心、新生之友发展中心、学业指导中心、心理中心、党员骨干基地、CML创业俱乐部、综合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中心、信息员队伍建设中心),云峰学园党支部及行政班级担任班委、团支委的学生无需个人申报,学园统一申报。
2.学生社团、学园外学生组织等需要社团组织集体申报,请所在社团组织负责考评的部门下载附件1中的表格,按照表中所列的要求对组织中所有成员进行评定,并将最终结果汇总到该表中,并将表格发送到云峰学园综素部门邮箱:zjuyunfengzongsu@163.com,注意规范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为(以校学生会为例):【来自浙江大学学生会】学园外社会工作考核汇总表,并将纸质版考核表加盖所在社团或学园公章后交至紫云连廊126门口回收袋。
三、社会工作考核加分标准
学院(系)、学园各级组织部门主要学生负责人(部长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团总支委员、党支部支委等 | 优秀 | 10 | 1.担任职务半年以上方可进行考核; 2.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 3.考核不合格不予加分。 | |
良好 | 7 | |||
合格 | 4 | |||
学院(系)、学园各级组织部门干事,班委、团支委、寝室长、班级信息员等 | 优秀 | 6 | ||
良好 | 3 | |||
合格 | 1 | |||
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申报,于每学年末考核。 (2)班委、团支委考核由班主任负责; (3)党支部支委考核由支部书记负责; (4)学园学生组织成员考核由指导老师负责; (5)学院(系)学生组织(仅限团学组织)成员考核由所在学院(系)负责并反馈至对应学园; (7)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 |
四、各项考评材料上交时间点
1.请学生社团、学园外学生组织等负责人于6月17日24:00前将组织、社团考评汇总表(附件1)交给对应指导老师审核,并按要求发送至云峰学园综素部门邮箱:zjuyunfengzongsu@163.com,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为“【xxxx组织/社团】学园外社会工作考核汇总表”,并将纸质版考核表加盖所在社团或学园公章后交至紫云连廊126门口回收袋,纸质表与电子表同时上交且对应相同方有效。
2.请各辅导员老师于6月17日24:00前将学生骨干考核表(附件2)发至zjuyunfengzongsu@163.com,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为“云峰学园社会工作考核汇总表”。
3.请各班班级负责人于6月17日24:00前将学生骨干考核表(附件3)发至zjuyunfengzongsu@163.com,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为“【xxxx班级】社会工作考核汇总表”。
4.请云峰学园各组织负责人于6月17日24:00前将社团组织考核表(附件4)发至zjuyunfengzongsu@163.com,文件名与邮件主题为“【xxxx组织】社会工作考核汇总表”,并将纸质版考核表加盖所在社团或学园公章后交至紫云连廊126门口回收袋,纸质表与电子表同时上交且对应相同方有效。
联系人:李同学 15356150612
云峰学园综合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中心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