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现启动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核、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完成以下步骤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若已登录过ETA平台,则跳过该操作),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两处签字,并抄写个人承诺;
6.将完成个人签字的申请表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定级);
7.学生将完成评议定级的个人申请表提交至辅导员,由学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完成资格复核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更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困难生”,确认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的困难生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见附件四),并按照前述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将完成评议定级的个人申请表、认定档次调整申请交至辅导员,由学园审核;
(3)如需放弃困难生资格,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五),并交至辅导员。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做好整体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学院(系)、学园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工作要求
深入了解学生情况,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结合学生申请情况,使真正困难、需要帮助的学生纳入困难生库中。
(二)时间安排
1. 4月19日之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包括系统操作、评议定级);
2. 4月20日之前,请需要取消认定、调整等级和新申请认定的学生将相关表格交给辅导员;
3. 4月25日之前,学园审核并公示;
联系人:古老师
联系电话:88206505,mire@zju.edu.cn。
附件一:《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pdf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