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关于求是学院云峰学园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知

发布者:杨亮发布时间:2021-12-02浏览次数:151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现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项目介绍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对学生突发性经济困难的补助,原则上,学生发生经济困难优先以临时校内无息借款来解决,对确因情况特别的才以临时困难补助形式给予现金资助。临时困难补助一般在学院(系)、学园困难补助经费中开支。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已经学校学园认定的资助对象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普通学生

 

三、整体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通过学生信息服务平台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并下载打印申请表,签名后提交学院(系)、学园。

2.学院(系)、学园资助工作教师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3.学院(系)、学园将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及申请材料提交校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复核通过后直接将临时困难补助打入学生银行账户。

4.一次性补助2000元及以上者,需事先报学生工作处批准。

 

四、学生个人申请操作流程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需登陆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完成相关申请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平台;

2.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校设资助申请”,选择“临时困难补助-院级”,页面下拉点击下一步,按页面提示完成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校设资助申请”,选择“临时困难补助-院级”,,申请理由务必准确详实描述临时困难的情况,页面下拉点击“材料下载”,下载附件《浙江大学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签名后提交学院(系)、学园进行审核。

5、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可跟踪查看申请审核进度。

 

五、学院(系)、学园工作要求

1.切实了解学生情况,保证确实困难、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学校的困难补助。

2.登陆ETA平台,完成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的院系审核。

3.审核学生上交的纸质表,相关资助老师签字盖章后学院留底一份,另一份通过财务系统预约酬金发放单,并提交到计财处不等候窗口进行发放。

4. 一次性补助2000元及以上者,需事先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增交本表一份于小剧场B206由学工部留存,并附一份理由说明。

 

附件一: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云峰学园

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