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相关要求,现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项目介绍
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对学生突发性经济困难的补助,原则上,学生发生经济困难优先以临时校内无息借款来解决,对确因情况特别的才以临时困难补助形式给予现金资助。临时困难补助一般在学院(系)、学园困难补助经费中开支。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已经学校学园认定的资助对象;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普通学生。
三、整体申请和发放程序
1.学生通过学生信息服务平台提出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并下载打印申请表,签名后提交学院(系)、学园。
2.学院(系)、学园资助工作教师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3.学院(系)、学园将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及申请材料提交校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复核通过后直接将临时困难补助打入学生银行账户。
4.一次性补助2000元及以上者,需事先报学生工作处批准。
四、学生个人申请操作流程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需登陆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完成相关申请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平台;
2.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校设资助申请”,选择“临时困难补助-院级”,页面下拉点击下一步,按页面提示完成临时困难补助申请;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校设资助申请”,选择“临时困难补助-院级”,,申请理由务必准确详实描述临时困难的情况,页面下拉点击“材料下载”,下载附件《浙江大学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签名后提交学院(系)、学园进行审核。
5、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可跟踪查看申请审核进度。
五、学院(系)、学园工作要求
1.切实了解学生情况,保证确实困难、需要帮助的学生得到学校的困难补助。
2.登陆ETA平台,完成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的院系审核。
3.审核学生上交的纸质表,相关资助老师签字盖章后学院留底一份,另一份通过财务系统预约酬金发放单,并提交到计财处不等候窗口进行发放。
4. 一次性补助2000元及以上者,需事先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增交本表一份于小剧场B座206由学工部留存,并附一份理由说明。
云峰学园
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