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EP】关于2021-2022学年云峰学园第十七期学生教育实践项目的立项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杨亮发布时间:2021-12-12浏览次数:482

  

根据学生自主申报,学园统一评审,现公告第十七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立项结果。其中,校级立项推荐10项,学园立项推荐22项。立项团队可以加入浙江大学十七期NSEP交流群进行交流咨询,群号为255168261。也可以关注学生资助中心的公众号(ZJU学生资助中心)的相关推送。相关公告见附件,并请注意如下流程:

1、请按照评委意见进行修订。于12月13日下午13点前把修订后的电子表格发送至3190101072@zju.edu.cn。标题与附件名称应有项目名称和立项人姓名学号,如无修订则以原始版本为准。

2、请在12月14日下午13点前递交纸质版到云峰连廊130杨老师处。学院意见和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项目评审组审批意见可空,其他签字应自行完成。

3、学工部将根据项目质量予以不同档次的经费支持,立项通过后可获得500-1500元经费支持,结题通过后可获得1000-2500元经费支持。该项经费直接打卡,不经过报销流程。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合理开支,如有结余由立项人统筹协调团队处理,保持组内的公开透明。学园级普通项目、重点立项由学院(系)、学园负责立项答辩、中期考核、结题答辩等事宜,推荐列入校级项目由学工部负责中期考核、结题答辩等事宜校级委托项目全部由学工部负责。各培训环节建议立项人都能参加,其他参与者合理分工。为提高参与者的各项能力,学工部将组织多次相关培训。每个项目组须安排至少一人参加培训,到场情况将作为项目检查考评依据,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结题答辩通过项目的立项人和参加人将获得第二课堂学分为:立项人3分,参与人2.5分。(详见《关于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规定》)对于已批准立项的NSEP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放弃项目的,将取消其下一年NSEP申报资格,并扣除第二课堂学分(项目负责人扣2分、参加者扣1分)。如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该项目研究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要求指导老师写明详细原因并签字,由学院盖章后提交NSEP项目工作小组审批同意。

 

如有疑问请询问

负责人:杨老师

办公地点:云峰学园碧峰连廊130

联系方式:88206505

邮箱:zjufudaoyuan_yl@qq.com

 

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联系电话:88206282   

联系邮箱:zzbgs@zju.edu.cn

 


附:

NSEP立项公示及评定意见.xls


 

云峰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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