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学园: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时”梦想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浙·时”梦想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基金以浙江大学发展型资助项目为依托,支持浙江大学资助对象学生自主申报五育并举、求学深造、创新创业、家国情怀等梦想,助推追梦者成为圆梦人。资助对象为浙江籍和广西籍资助对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学年不低于8000元/人,资助上限为在校期间一般不高于25000元/人,资助人数为2人。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浙江籍和广西籍资助对象本科生,2020级优先考虑:
1.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成绩优良,有明确规划目标,且缺乏资源支持;
3.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 具有创新精神、合作精神和包容能力;
5. 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
6. 资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4月13日18:00前,完成个人申报:
1. 系统申请。新申请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浙·时”梦想基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 提交材料。新申请学生上传申请表(附件1)、分阶段预算表(附件2)与成绩单pdf版(操作指南见附件3);
3. 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二)4月18日18:00前,各学院(系)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整理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并登录ETA平台完成逐级审核;同时,在ETA系统下载学生的附件,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分阶段预算表、成绩单pdf版、汇总表打包发送至zzbgs@zj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浙·时”梦想基金申请】。
(三)4月25日前,学工部对各学院(系)推荐学生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并通知相应学院(系)提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为每个申报项目配备一名指导老师,可从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中确定,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2. 原则上,每期资助金额按学生在校学年分阶段进行发放。若申报者确有需要、项目设计合理,可予以一次性拨付或提前拨付,并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按计划规范使用;
3. 若已受助项目存在进一步支持价值,可连续申报直至实现梦想;
4. 项目存在动态淘汰递补机制,若有学生被终止受助资格,则评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增补,并按要求执行;
5. 原则上,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它外设资助。
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生资助服务社 88206282
范老师 88206580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发展联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