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峰学园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规定,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通过“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评议”工作包括“个人自评”和“班团评议”两部分,每学年组织一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自评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总结。学年小结表以班级为单位下发,因其中需要填写学年所获学分、平均绩点和学年获奖情况等,个人自评工作将在本学年相关评定工作结束后开展,届时另行通知。
二、班团评议
1. 班团评议由班团评议小组负责组织评定,班团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由兼职辅导员、班委代表、团支委代表、班级同学代表担任小组成员。各班根据《云峰学园关于开展2022级学生班团评议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制定的评议方案开展评议工作,评议过程中应征求广大同学意见,注重公平公正公开。注:春夏学期转入竺院的同学依然在原班级进行评议。
2. 班团评议包括班主任评议、同学互评、班团记实,分别占比30%、30%、40%。班团评议结果以阿拉伯数字排名的方式呈现。(允许存在个别同学排名并列的情况)
3. 班主任评议和同学互评部分,应在充分听取同学意见与自身陈述、做好参与方的信息共享基础上,分别由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班级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班团记实部分主要包括班级同学主动承担集体任务积极度、学业互助热情度、平日劳动参与度、班级荣誉贡献度等。具体工作流程由班团评议小组统筹协调。
4、班团评议结果占学年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的35%,请各班认真严肃对待。
三、时间安排
1. 6月11日23:59前,各班完成班团评议并在班内部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班团评议小组统筹处理。如所有成员均无异议,则将排名结果录入附件二(找到自己班级的表格)后打印,并请班主任与每名同学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
2. 6月14日23:59前,请填写问卷链接https://jinshuju.net/f/Vx9k71,将电子版文件、签字完成的纸质版扫描件进行上传。
3. 6月18日左右,学园将对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学园反馈。
联系人:宋老师
办公地点:云峰学园碧峰连廊130室
联系方式:88206505
附件一: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pdf
附件二:【各班自取】云峰学园2022-2023学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中的班团评议模块评定结果表.zip
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