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附件《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2号)(后简称为“《细则》”)要求,能力素养分为“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劳动实践”六个方面。现开展能力素养项目申报,认定能力素养分数(能力素养分数将作为标兵荣誉称号的评选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内容
依据《细则》中的“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进行申报,其中以下项目将由学园统一导入浙江大学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请各位同学不要重复申报!
类别 | 内容 | 备注 | 通知链接 |
创新创业 | 云峰学园立项的NSEP结题项目 | 后续统一导入 | https://yunfeng.zju.edu.cn/on/2023/0614/c53710a2773096/page.htm |
云峰学园立项的SQTP结题项目 | 后续统一导入 | https://yunfeng.zju.edu.cn/on/2023/0716/c66088a2783838/page.htm | |
公益服务 | 志愿服务时数 | 已公示 | https://yunfeng.zju.edu.cn/on/2023/0919/c53709a2804294/page.htm |
“六个一”寒假社会实践 | 后续统一导入 | ||
云峰学园立项的寒假社会实践项目 | 后续统一导入 | ||
云峰学园立项的暑假社会实践项目 | 后续统一导入 | ||
社会工作 | 园院级社会工作考核 | 后续公示并统一导入 | https://yunfeng.zju.edu.cn/on/2023/0602/c53709a2767420/page.htm |
校级社会工作考核 | 不申请,不导入 | ||
校级或园级优秀团干部或团员 | 后续统一导入 | https://yunfeng.zju.edu.cn/on/2023/0426/c53529a2750397/page.htm | |
文体活动 | 云峰学园园运会获奖 | 已导入 | |
云峰礼仪大赛 | 已导入 | ||
劳动实践 | 参与园区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 后续公示并统一导入 | |
获评学园“最美寝室”等称号 | 后续公示并统一导入 |
上述内容后续请在ETA系统中进行核对,如有遗漏,请及时提出。其它内容请个人通过ETA系统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状态与时间安排
1.申报流程:登录ETA系统(http://eta.zju.edu.cn),选择“服务大厅”模块,点击“学生评价申请”,进入页面后,选择“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证明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报。
2. 申报状态:学园审核将与申报同步进行,审核时如果“不通过”会直接“结束申请流程”;如果“驳回”,将转为“待激活”状态,请在48小时内修改补充完善材料。
3.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4日22点00分,请各位同学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逾期无效。
三、申报要求
1. 填写相关信息时注意准确填写a.项目名称、b.项目类别、c.指导部门(项目的指导部门)、d.短学期(项目开展学期,若横跨多个学期,选一个短学期即可)、e.参与时间、f.申请分值(参照《细则》)以及g.申请理由(后附模板),填报的信息与上传附件材料须一致,若分值有误,会进行审核调整。
2. 申请理由需陈述a.参与活动/项目名称、b.获奖等级(如有)、c.符合《细则》中的某一条款、d.团队/个人参赛情况、e.申请分值等。模板举例:参加华为杯校级“双创”科技大赛,获奖等级为校级二等,符合创新创业类-学术竞赛类活动-校级获奖条款,个人组队无其他队员,现申请能力素养项目6分认定;附件为获奖公示截图/奖状。
3. 申报材料提示
a. 创新创业、文体活动项目
(1)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若无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截图中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标注个人信息);
(2)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的材料。
b. 社会工作、公益服务、劳动实践项目
申请先进团队(个人)等荣誉称号加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纸质材料,请附官网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截图中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标注个人信息)。
申请非云峰学园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加分,需提供证明:寒假社会实践请提供含有立项院系公章的社会实践考核表;暑假社会实践请提供在社会实践单位意见一栏有盖章的社会实践考核表。考核表请联系团队队长提供。
c. 对外交流项目
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或“回国办结”的截图。
如有问题,请在申报截止前联系宋老师邮箱:sweetiiron@zju.edu.cn
请在邮件内容中注明本人姓名、学号、手机号,方便老师及时联系到本人。
附件:《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pdf
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