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鼓励和支持基层团支部不断探索和创新团建工作,为基层团支部丰富和创新团内活动内容和形式提供有效的经费保障并规范经费使用,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团〔2013〕16号文印发)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学园实际情况,将2023-2024学年“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与说明
1. 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基层团组织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团员培训以及其他用于团员教育活动的开支;不得用于奖金、津贴、补贴等项支出,以及与团务工作无关的开支。
2. 各团支部每学年的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的额度标准为1000元,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将根据不同类别给予额外经费支持,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类别
额外经费(元/学年)
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1000
园级优秀“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800
园级良好“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
500
二、报销流程与要求
(一)材料收集与填写
各团总支、团支部请按如下要求准备好报销材料:
1. 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发票,订单、支付截图等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三部分)
2. 云峰学园活动项目实际开销明细表、报销汇总单(附件1,电子版)
3. 浙江大学学生活动预决算表(附件2,电子版)
4. 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或新闻稿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5. 活动奖品领用单(附件3,纸质版,如有发放活动奖品则需要)
6. 支付情况说明书(附件4,电子版,若实际支付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则需要)
7. 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的材料
(二)材料上报
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给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若有纸质材料(纸质发票、活动奖品领用单等)请将实物交给各团总支书记。若在材料收集与填写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各团总支书记。
注:以上电子材料是否需要打印纸质版上交请与各团总支书记确认。
(三)经费记录与留档(重要!)
填写云峰学园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申请与使用记录问卷:https://jinshuju.net/f/C4Bxyo,记录实际支出经费与报销金额,学园分团委将自动生成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后续统一打印纸质表并通知各团总支、团支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另行通知)。
三、发票相关材料要求
1. 发票开具日期需为本学年。
2. 发票名称(抬头)及纳税人识别号必须正确。发票抬头:浙江大学;税号:12100000470095016Q。
3. 电子发票请上交PDF格式。
4. 发票金额若小于500元,则需一名活动参与人在发票正面签字;若大于等于500元,则需两名。
5. 网购物品报销还需要提交与发票对应的:①网购订单信息截图,②支付凭证截图;①②截图请将图片放置至一页word文档中。
四、特别提醒
1.报销时请严格按照支部活动中实际开销进行,并做好记录与留档,不得弄虚作假,学园分团委将适时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秋冬学期请在2023年12月15日完成报销,请各团总支做好初审。
未尽事宜,请联系楼老师0023808@zju.edu.cn。
附件1:云峰学园活动项目实际开销明细表、报销汇总单(示例).xlsx
附件3:活动奖品领用单.docx
附件4:支付情况说明书.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分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