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时”梦想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浙·时”梦想基金项目申请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浙·时”梦想基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和支持浙江大学资助对象敢于梦想,勇于为实现梦想而挑战,希望学子们始终怀抱追梦的热忱与信念,用卓越的行动力和挑战精神创造出更高的人生价值。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主题
1.游学研学:例如境外短期交流、国际组织实习等,开阔眼界,看世界;
2.素能提升:例如文化艺术、专业技能、身心素养等,提升个人综合能力;
3.社会服务:例如公益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社会治理、人文关怀等,传播正能量;
4.其他梦想:除了上述以外,个人想要实现但需要支持的梦想。
(二)项目可执行期限和金额
1.执行期限:原则上一年以内,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长期限。
2.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并最终由管委会评审确认。
(三)申报时间
自4月9日(周二)至4月21日(周日)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1.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申报人或团队负责人必须是经浙江大学认定的资助对象,且正常学制到期时间在2025年6月之后。
2.项目必须由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参与指导。
3.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
三、申请流程
提交《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需附个人电子签名)、《浙江大学“浙·时”梦想基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至邮箱zjuwszxj@163.com,以【学号+姓名+“浙·时”梦想基金申请材料】命名邮件。
四、审核及评审程序
1.申报项目资格审核由学工部、研工部负责。
2.项目立项、考核答辩等事宜由“浙·时”梦想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暂定5月召开项目评审会,以PPT展示等形式进行立项答辩,由申请学生汇报梦想计划及预算申请。
3.经费拨付。对于立项答辩通过的项目,按照立项审批额度拨付70%项目经费;待项目结项通过后,按照立项审批额度拨付剩下30%项目经费;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或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视情况降低或取消经费支持。
4.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
本科生联系:学工部范老师 88206580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发展联络办公室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