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2号】云峰学园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记实考评认证的通知

发布者:宋炜铁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3247



云峰学园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附件一)规定,社会工作考评于每学年末进行。为评价2023-2024年学生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云峰学园将集中进行学生社会工作的考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类别

1.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不参与学园考评。

2. 其它学园(丹青、蓝田)、各院系层面的学生干部考评,由各学园、学院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评。

3. 云峰学园内各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由学园划分为不同层面范畴进行考评具体如下

A. 学园内各园级学生组织成员考核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依照学生组织章程、管理办法等进行评定。

B. 各团总支副书记、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由专职辅导员负责。

C. 各班级班委、团支委、寝室长考核由班主任负责,专兼职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商讨决定。注:春夏学期转入竺院的同学依然在原班级进行考评


二、注意事项:

1. 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申报。

2. 若个人同时从事多项学生工作,每项工作均须考评记录但考评分数按分值最高一项计算

3. 社会工作荣誉类考评加分在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进行申请,本次不进行申报统计



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学园院系学生组织或团总支班级负责老师或团干下载《云峰学园2023-2024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附件二),在对应sheet中填写考核结果考评结果本人应知晓,负责教师审核同意53117:00前上传文件至https://jinshuju.net/f/kBJwe3


学园内学生组织考核结果无需上传由学园统一组织

学园外院级学生组织考核结果应由指导老师或负责团干进行上传

各团总支副书记团支书班长考核结果应由辅导员或辅导员指派团干进行上传

各团支部团支委,班级班委寝室长考核结果应由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或班长团支书进行上传


四、考评标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

宋老师,

办公地点:云峰学园碧峰连廊130

联系方式:sweetiiron@zju.edu.cn


附件一《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pdf

附件二【XX】云峰学园2023-2024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xlsx



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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