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峰学园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附件一)规定,社会工作考评于每学年末进行。为评价2023-2024学年学生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云峰学园将集中进行学生社会工作的考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类别
1.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不参与学园考评。
2. 其它学园(丹青、蓝田)、各院系层面的学生干部考评,由各学园、学院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评。
3. 云峰学园内各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由学园划分为不同层面范畴进行考评,具体如下:
A. 学园内各园级学生组织成员考核在指导老师指导下,依照学生组织章程、管理办法等进行评定。
B. 各团总支副书记、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由专职辅导员负责。
C. 各班级班委、团支委、寝室长考核由班主任负责,与专兼职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商讨决定。注:春夏学期转入竺院的同学依然在原班级进行考评。
二、注意事项:
1. 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申报。
2. 若个人同时从事多项学生工作,每项工作均须考评记录,但考评分数按分值最高一项计算。
3. 社会工作荣誉类考评加分在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进行申请,本次不进行申报统计。
三、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学园、院系学生组织或团总支、班级负责老师或团干下载《云峰学园2023-2024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附件二),在对应sheet中填写考核结果。考评结果本人应知晓,并经负责教师审核同意后,于5月31日17:00前上传文件至https://jinshuju.net/f/kBJwe3。
学园内学生组织考核结果无需上传,由学园统一组织。
学园外(园、院级)学生组织考核结果应由指导老师或负责团干进行上传。
各团总支副书记、团支书、班长考核结果应由辅导员或辅导员指派团干进行上传。
各团支部团支委,班级班委、寝室长考核结果应由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或班长、团支书进行上传。
四、考评标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
宋老师,
办公地点:云峰学园碧峰连廊130室
联系方式:sweetiiron@zju.edu.cn
附件一:《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pdf
附件二:【XX】云峰学园2023-2024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xlsx
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