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14号】云峰学园关于公示2023-2024学年本科生 思想政治素质预评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楼超腾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1793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规定,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等方面的表现,通过“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现将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价方式


(一)“记实”部分主要包括“活动记实”“宿舍记实”和“行为记实”。

 “活动记实”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50%

 “宿舍记实”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评定,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15%

 “行为记实”主要考察违纪行为和行为失范情况。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有行为失范却不构成违纪情况的学生,由学园开展批评教育或对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作降级处理,在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情况下,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团评议”。

 “班团评议”包括班主任评议、同学互评、班团记实,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35%


)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确定。

     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根据综合排名值从低到高排序,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活动记实排名×0.5+宿舍记实排名×0.15+班团评议排名×0.35


     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预评结果


【公示-大类-班级-学号】云峰学园2023-2024学年思想政治素质预评结果.xlsx



公示期为927日至92917:00若有疑义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公示期满后以上数据将不再更改,作为学生评价和评奖评优的依据。


公示联系方式

老师邮箱0023808@zju.edu.cn

反映问题,请在邮件内容中注明本人姓名、学号、手机号,方便老师及时联系到本人。




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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