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校内无息借款的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3.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4.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5.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校内无息借款: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者。
5.平时生活挥霍浪费者。
有上述第2项、第3项情形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校内无息借款;有上述第1项、第4项、第5项情形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其校内无息借款申请。
如学生在校内无息借款申请过程中或获得校内无息借款后,发现有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请资格或令其偿还所发放的校内无息借款,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申请金额
学生每学年申请的校内无息借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
校内无息借款还款、减免等相关政策见附件2。
三、工作程序
1.申请学生仔细阅读通知及附件,加入钉钉群(群号:82085018375),以便于后续接收借款合同签订等相关通知。
2.申请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线上申请,将资助对象认定结果页面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申请理由不少于100字,具体流程见附件1。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4:00。
3.学园在审批时按本单位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总数的3%确定申请人数限额。
4.学工部汇总、公示名单,组织借款合同签订工作(具体将在钉钉群中另行通知)。
5.学工部根据借款合同签订情况确定借款名单,交计财处核算发放。发放时,将先扣除学生应缴未缴的学费、住宿费。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
办公地点: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3号窗口
办公电话:0571-88981730
办公邮箱:dkzx@zju.edu.cn
值班时间:周一到周四8:30-12:00,13:30-17:30
周五8:30-12:00,13:30-15:30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