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面试、综合考量等环节,求是学院云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国家奖学金名单(增补人员)予以公示,名单如下(依照姓氏笔画排序):
丁思涵、王子辰、王蕊、叶凯森、刘安民、刘凯瑞、牟漪澜、李昕、李佳佳、李瑷伊、杨启帆、吴非桐、沈玏、张婧怡、陈一玮、陈芷萱、范婧怡、欧阳子睿、金大钧、金琦、周旸、胡妍曦、柳璇、施陈易、祝锦添、贺子珏、湛雨好、雷宇、潘俞合、魏希浩
注: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占本单位一等奖学金名额)。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可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本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17:00。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截止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云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楼老师
办公地点:碧峰连廊130室
邮箱:0023808@zju.edu.cn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