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学院(系)办学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点、科学规划专业志向,树立为国学习的远大理想,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5〕28号)文件(以下简称“新文件”)要求及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5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制定
10月31日前,各学院(系)根据新文件相关要求制定本学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各学院(系)细则制定注意事项:
1.各学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应明确相关工作委员会成员、遴选方案(含评分细则)、工作程序等。
2.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大于专业基本容量,遴选原则上要求高考分数占比不低于50%,笔试、面试等遴选比例不低于1:1.5。
3.做好遴选相关材料存档,院系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4.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本科生院审核。
5.原则上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细则保持稳定,如有修订需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本科生院审核。
二、2025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安排
1.11月5日前,各大类明确类内各专业基本容量,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中心审核。
2.11月7日前,学籍中心在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各专业基本容量设置,各学院(系)相关人员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并同时在学院(系)网站公布2025级院内各专业主修专业确认基本容量。
3.11月17日10:00-11月20日16:00,学生需按时在(http://zdbk.zju.edu.cn)“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一次性提交申请本大类所有专业的志愿排序,同时提交一份个人陈述。
4.11月20日-12月7日,各专业组织遴选。(其中11月22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口语考试,当天不组织遴选)
5.12月8日-12月10日,各学院(系)公示拟确认名单。
6.12月10日前,各学院(系)在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审核。
7.12月11日-12月18日,学校公示名单。
以上具体工作详见“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或各学院(系)网站通知。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主修专业确认时按学生专业志愿优先级,自前向后、分批次进行确认或遴选,学生被某一级志愿专业接收后,其所填报的后续志愿均无效。
2.招生时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无需参加主修专业确认环节。
3.竺可桢学院、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可参照学校文件另行制定相关规定并执行,详见竺可桢学院、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有关通知。
咨询电话及邮箱:
耿老师 88206184 gqj@zju.edu.cn
金老师 88981244 jintian92@z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