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求是学院云峰学园关于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补充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梁嘉浩发布时间:2026-03-05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依据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补充认定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认定工作,现将社会实践记点补充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 事实上已完成社会实践,但未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tzzd.zju.edu.cn完成立项审批、结项审批或未申请第三课堂记点认定的;

2. 因社会实践时间跨年度导致系统无法自动认定第三课堂记点的。

二、工作流程

1. 立项填报。3812:00,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或个人(原团队内其他成员均已完成第三课堂记点认定),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及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每支社会实践队伍原则上不超过20人,大型团队可拆分为多个分队,分别立项。

2. 立项审核。31112:00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团委对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或个人进行审核,确保申请认定的实践活动真实有效。

3. 材料提交。31412:00,各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或个人登录“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在“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审批流程(补充认定)”中上传总结表(附件1)、社会实践考核表、个人小结表以及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若文件大小在200M以内,请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若文件大小超过200M,请将压缩包上传至网盘,并在平台填写网盘链接。

4. 结项审核。3月16日12:00前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团委根据社会实践实际开展情况,对各团队或个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核。

5. 完成认定。通过学园审核、校团委审批后,系统将自动认定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各团队或个人可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证明”模块查收社会实践证明(PDF格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

梁老师 88208672

周同学 13958726099

林同学 18858838708


附件1:【XX团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补充认定表.doc

附件2:大学生社会实践系统操作指南(补充认定).pdf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分委员会

20263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