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依据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补充认定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认定工作,现将社会实践记点补充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 事实上已完成社会实践,但未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tzzd.zju.edu.cn)完成立项审批、结项审批或未申请第三课堂记点认定的;
2. 因社会实践时间跨年度导致系统无法自动认定第三课堂记点的。
二、工作流程
1. 立项填报。3月8日12:00前,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或个人(原团队内其他成员均已完成第三课堂记点认定),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及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每支社会实践队伍原则上不超过20人,大型团队可拆分为多个分队,分别立项。
2. 立项审核。3月11日12:00前,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分团委对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或个人进行审核,确保申请认定的实践活动真实有效。
3. 材料提交。3月14日12:00前,各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或个人登录“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在“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审批流程(补充认定)”中上传总结表(附件1)、社会实践考核表、个人小结表以及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若文件大小在200M以内,请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若文件大小超过200M,请将压缩包上传至网盘,并在平台填写网盘链接。
4. 结项审核。3月16日12:00前,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分团委根据社会实践实际开展情况,对各团队或个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核。
5. 完成认定。通过学园审核、校团委审批后,系统将自动认定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各团队或个人可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证明”模块查收社会实践证明(PDF格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
梁老师 88208672
周同学 13958726099
林同学 18858838708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紫云碧峰学园分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