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
1.需要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的学生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 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附件2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手写签字(姓名和日期);
5.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6.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申请表汇总提交至碧峰连廊130刘耀威老师处,由学园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
1.学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3.进入“学生信息”版块,选择“学生资助”类别下“资助对象”,确认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附件4)交至辅导员,并按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附件5)交至辅导员。
三、时间安排
1. 3月2日24:00前,学生完成上述申请,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碧峰连廊130刘耀威老师处。
2. 3月7日24:00前,学园完成新申请认定资助对象的审核认定和已认定资助对象的复核与调整。
3. 3月14日24:00前,学园在官网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5. 3月19日12:00前,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联系人:刘耀威老师,电话:88206505 ,办公地点 :碧峰连廊1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4版).docx
求是学院云峰学园
2025年2月22日